首页
科业简介
刑事辩护
房地产
合同
债权债务
建筑工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

刑事辩护房地产合同债权债务建筑工程科业动态职务犯罪合同效力借贷纠纷房产合同工程劳务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760085937
联系人:韩伟华
广东 肇庆

合同订立的程序条件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9月11日   来源: 肇庆专业律师     http://www.zqzyls.com/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事故需要与他人签订合同。那么我们一定要按照步骤来进行。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程序,不能够轻易的跳过某一些关键步骤,接下来就和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合同订立的程序条件有哪些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条件有哪些

  1、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2、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3、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二、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第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

  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

  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一个有效的要约,必须要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

  要约邀请,确切的说,仅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实际生活中,如拍卖公告、招标、寄送商品目录及价目表、广告等,都是较为常见的要约邀请形式。

  2、要约的形式

  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

  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三、承诺的法律效力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

  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第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第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2、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

  3、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

  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

  通过学习了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条件有哪些。在进行合同订立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注意当时的双方权利以及当事人在场。还需要满足的一个条件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感谢您的阅读。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肇庆专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60085937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