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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伟华
广东 肇庆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承担 口头协议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添加时间:2021年8月8日   来源: 肇庆专业律师  Tags: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承担,口头协议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http://www.zqzyls.com/

 韩伟华律师,肇庆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承担

  双方之间订立了合同,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一方构成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同样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背诚实守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害的,如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阻止与第三人订立合同。那么缔约过失如何承担的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缔约过失如何承担

  缔约过失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对实际损失的赔偿,即信赖利益的直接损失,包括:


  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产生的旅差费、通讯费;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费、仓库租金;


  3、在订约过程中,没有尽到照顾、保护义务,造成对方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产生的费用、损失等;


  4、上述费用的利息也是赔偿范围。


  二、缔约过失与违约的区别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违约是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2、性质不同。缔约过失是法定的赔偿,而违约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


  3、赔偿范围不同。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实际损失。违约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违约表现形式不仅包括赔偿损失,还有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等承担方式。


  4、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适用过错原则,只有在缔约人有过错的时候才承担缔约过失。违约适用无过错原则。


  缔约过失不同于违约,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由于某些原因没有提前与对方商议或者是临时决定不继续签订合同等原因而给另一方为签订合同作出准备而造成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所需要承担的。 







口头协议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核心内容:当我们在法庭上提供证明口头协议的证据时候,就可能因为举证困难,法院判决败诉。因此订立口头协议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如何规避风险,哪些情形下不应该订立口头协议。为您详细介绍口头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口头协议注意事项


  1、产生纠纷的举证


  主张方败诉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举证困难,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证人证言,以及约定合同时的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告方在举证时,首先应该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


  王克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所以,口头约定一旦诉至法院,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这类案件由于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很大,很难予以采信,这时就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2、实践中规避风险


  亲友之间,如果发生经济往来进行口头约定时,按照民间的习俗,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所以我建议,针对这类口头协议,第一是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二是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三是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四是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五是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


  如果双方当事人长期通过口头协议进行合作,可以在后续履行口头合同中,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来沟通,这些文件、信函、意见、信息沟通,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亲友之间口头约定金额较大的借款合同,如果碍于情面仅进行口头协议,又缺乏第三人在场,最好能够妥善保存好银行提供的各种票据,尽量避免使用现金支付。


  3、不宜采用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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