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业简介
刑事辩护
房地产
合同
债权债务
建筑工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建筑工程

刑事辩护房地产合同债权债务建筑工程科业动态职务犯罪合同效力借贷纠纷房产合同工程劳务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760085937
联系人:韩伟华
广东 肇庆

营改增后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 工程价款的纠纷如何处理

添加时间:2021年3月15日   来源: 肇庆专业律师  Tags: 营改增后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工程价款的纠纷如何处理   http://www.zqzyls.com/

 韩伟华律师,肇庆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营改增后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

  承包方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放弃工程的进行。这个时候为了减少损失,对在建工程可以进行转让处理。那么,营改增后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营改增后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

  综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资产转让方式转让在建工程,应履行以下程序:

  1、对双方已确定的各项转让内容进行逐一清点、核查,或由专业评估机构对目标资产进行评估后确定转让价格,并在此基础上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在相应行政机关办理相关过户登记。因项目公司主要资产转让减少注册资本的,还须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项目公司在履行完毕相应债权债务关系后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

  3、转受让双方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4、在建工程相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部分或全部建设手续的更名审批程序;

  5、已签订的设计、施工、监理、银行抵押贷款、商品房预售等在建工程相关合同、协议的权利义务移转程序等。

  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在建工程的,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规定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房屋建设的开发投资总额已经完成25%以上。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并且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按照上述程序办理在建工程转让。

  三、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

  1、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3、登记证明原件;

  4、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

  6、如系最高额抵押的,需提交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变更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8、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

  9、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

  10、如为经济适用房等房产,须提供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

  11、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在建工程的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和客观基础才可以合理进行。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营改增后在建工程转让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工程价款的纠纷如何处理

  关工程价款的纠纷是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重点和难点,实践中因工程价款而产生的纠纷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绝大部分。工程价款的纠纷如何处理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

  工程价款的纠纷如何处理

  1、明确设置固定价的可调条件

  实现工程量清单必然要按照固定价报价。固定价又称闭口价,包括单价闭口和全价闭口,二者在合同约定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但是因设计变更可能导致工程量增加,为公平起见,承包人应当明确约定固定价风险范围之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比如将材料价格涨幅度、工程量增减量或工期超过某限度等作为可调条件。另外,承包商不要约定将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导致价款增加部分作为让利,否则不能请求追加工程款。

  2、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

  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其第二节通用条款部分明确约定了各类工程款的付款数额、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计息始期;如未使用的,应当参照约定之。以拖欠1000万工程款以日万分之三计息,年息可达百万,的确是一笔不小的款项,可以有力弥补承包商损失。对利息支付标准和付息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7和18条。另外,滞纳金与利息的性质不同,可以另行约定欠款滞纳金。

  3、竣工结算:充分利用;逾期认可;条款

  竣工后,承包人提交了结算资料,而发包人迟迟不予答复或根本不予答复,以达到拖欠或不支付工程款之目的。承包人请求法院按照送审资料判决工程款,但发包人又提出结算文件是承包人单方作出,应当依评估价为准,双方矛盾针锋相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20条规定了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逾期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这无疑赋予承包人一把尚方宝剑,可以有效遏制某些发包人以拖延决算为手段达到拖延工程款之目的。承包人欲充分利用,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答复期限和逾期答复的法律后果——过期视作认可。提起诉讼时,法院可以依据送审价为准判决工程款。

  4、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质量合格和如期竣工是完整获取工程款之前提。根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3、10条,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不合格,违背发包人缔约目的,其有权拒绝接受和支付工程款,故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否则将意味着劳而无果,惨遭损失。如果开工迟延和竣工逾期,承包人要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故应当加紧施工,确保工期。

  5、及时做好签证工作

  签证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施工惯例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事宜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凭借签证,可以要求发包人增加工程款和延长工期,故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应当签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延误、开工延期、工期延误、价款调整、工程量确认、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增加、指令变更等。签证载体包括:签证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来往信函、数据电文等。

  6、及时主张权利

  施工管理,素有;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之说。索赔是合同履行中,当发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错误造成损失时,承包人要求对方赔偿的请求。索赔成功后,工程款可以追加,故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发包人送交完整结算资料,请求结算。欠款形成后,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以防丧失胜诉权。

  7、解除合同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三种情形之一致使无法施工的,承包人经催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当发包人屡屡失信时,双方已不具备合作基础,承包人应当果断解除合同。承包人解除合同源于发包人严重违约行为,故可依据《合同法》97、107、113条和《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损失。

  8、利用多种途径收回欠款

  建设工程周期长投资大,提起诉讼耗事耗力且结果难卜,故协商调解是解决纠纷之上策,不仅能够及时收回欠款,还能为再次合作奠定基础。承包人可以不主张对方承担违约为代价换取及时清偿欠款;可接受发包人的经营产品、生产投资、库存材料、有价证券、到期债权等实现债权;还可以通过债务重组、债务转让、债权贴现等方式收回欠款。

  9、聘请法律顾问

  工程款往往与合同漏洞、质量纠纷、签证索赔、违约密切相关,聘请专业律师不失为高明之举。专业律师可以审查合同条款、评估合同风险;可以为企业决策出谋划策、为员工法治培训;可以动态监控合同履行,及时解决纠纷;可以指导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行使合同解除权;可以及时收集证据,为调解诉讼奠定基础。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肇庆专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60085937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