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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伟华
广东 肇庆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工程价款结算常见问题汇总

添加时间:2021年3月9日   来源: 肇庆专业律师  Tags: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工程价款结算常见问题汇总   http://www.zqzyls.com/

 韩伟华律师,肇庆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承包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当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下面就由为大家介绍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4、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

  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2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

  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5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

  二、建设工程合同工程价款纠纷涉及确认时效和返还时效

  1、承包人主张预付款、进度款,其诉讼时效为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提出付款要求后二年。

  2、承包人主张工程结算款,其诉讼时效自工程通过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后二年,为发包人工程价款的确认时效,如工程价款结算已经确定,自确认之日后二年为承包人的返还时效,如承包人送出工程价款结算报告,发包人在二年未确认结算款,承包人的返还时效最长为4年。

  3、承包人主张签证、索赔增加的工程款,诉讼时效为提交签证、索赔资料后二年;如合同约定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时效。

  三、建设工程合同工期涉及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

  1、工期为工程开工至竣工的期间。

  工程开工,分为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

  工程竣工,是指工程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由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工程内容已经完工,竣工也有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的区别,合同计划开工日期顺延,计划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或施工合同约定有形象进度节点工期的,发包人主张节点工期延迟,诉讼时效为当事人提出工期顺延或工期迟延签证申请后二年,如工期争议涉及工程质量缺陷的,诉讼时效为质量缺陷鉴定出具意见后二年。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法律内容,诉讼时间问题影响当事人的权利是否能得到正当的维护,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应注意这一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工程价款结算常见问题汇总

  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只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完成的工程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建设单位收取价款的经济活动。

  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项目实施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在:

  1)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也就是说,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越多,所应结算的工程价款就应越多。所以,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就能够近似地反映工程的进展情况,有利于掌握工程进度。

  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承包商能够尽快尽早地结算回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和资金回笼,也能够降低成本。

  3)工程价款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承包商而言,只有工程款得到如数结算,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承包商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进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工程价款结算的办法

  1)程资金计划及请款表

  根据合同规定或业主要求,在工程开工前需报出工程资金计划者,由公司经营计划部指导并协助项目经营人员依据工程计划进度安排和报价书编制上报,以此作为该工程的收款计划。

  根据合同规定或业主要求,每一付款期满,项目应编制请款表报业主核准。

  2)工程价款收取

  预收工程款:

  根据合同规定开具发票、办理纳税、收取预付工程款,做好收款台账。本市项目由公司财务部办理。外省市项目由项目经营人员办理,并及时报公司经营计划部和财务部。

  一般:包工包料工程的预收款按合同约定,原则上预收款的比例不低于合同价的10%,不高于合同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收。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利息,并承担违约。

  3)施工图预算

  市场部负责提供全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施工图预算由总经室牵头,经营计划部协同项目编制,项目技术及工程管理人员配合。

  项目负责提供最终生效的施工图纸,同时也要提供经设计更改已出再版图但已经施工过的原图纸。

  项目负责提供制造厂的设备图及相关说明和文件。

  项目负责提供经业主审核批准的特殊项目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等等。

  项目负责提供甲供材料领用记录及台账,乙供材料确认签证单及台账。

  项目负责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记录、签证、验收单等等。

  在公司经营计划部协同下项目负责施工图预算按图册为单位进行编制、汇总,并以此为单位统计预算工程量,建立台账。

  竣工结算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的方式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

  3)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4)竣工结算书

  竣工结算书的内容与施工图预算书相同,其费用组成仍然是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所不同的只是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在原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作部分调整。竣工结算书没有统一的格式和表格,一般可用预算表格代替,也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表格。

  工程量差:工程量差是指施工图预算中的工程数量与实际的工程数量不一致所产生的量差,这是造成施工竣工结算与施工图不相同的主要原因。产生量差的原因主要有:

  a、设计变更;

  b、现场施工变更;

  c、材料价差;

  d、费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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