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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是行为人提供劳务,他人支付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建筑工程劳务是可以分包给他人的,但需要支付劳务费,劳务分包需要签订分包协议,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是什么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是什么
1、自带劳务承包。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在第一种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在第二种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
在第三种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
可见第一、二种形式的施工劳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劳务作业分包含义只能涵括第三种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对其他两种情形不能等同。
二、劳务分包费用的计取方式
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按照人工费一定比例计取。规费包括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费。其规费由承包人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合同中约定计取比例和支付办法,但计取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组织施工作业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利润是指企业完成作业分包获得的盈利,按照人工费一定比例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由工程承包人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比例和支付办法。但计取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为加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和改善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施工作业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因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人工费。
人工费包括施工作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人工费计取标准和办法由工程承包人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但其经计算后得出的人工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人工工日单价。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备案,且不得签订;黑白合同;。
施工总包单位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承包人向负责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根据《湖南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第33条的规定,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以后,建筑劳务发包人和分包人不得签订、执行阴阳合同或与已签订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内容有实质不同的其他补充合同、协议。
施工总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连带。
以上是由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是什么内容,劳务承包形式主要包括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在工程建设中,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效率,一般工程建设方会通过分包的形式来进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工程劳务分包是有条件的,那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条件是什么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资质要求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
一、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条件是什么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 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可将承接的专业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作业不得再分包。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
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企业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资质要求有哪些
1、企业资产:净资产200万元以上;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3、承包业务范围: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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