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业简介
刑事辩护
房地产
合同
债权债务
建筑工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工程劳务

刑事辩护房地产合同债权债务建筑工程科业动态职务犯罪合同效力借贷纠纷房产合同工程劳务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760085937
联系人:韩伟华
广东 肇庆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怎么写?什么是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添加时间:2021年8月8日   来源: 肇庆专业律师  Tags: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怎么写,什么是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http://www.zqzyls.com/

  韩伟华律师,肇庆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2、竣工时间:XX年 月 日

五、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0.000以上/每平方米122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XX元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XX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

六、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85%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25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85%人工工资。

4、该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50元,技工为每日70元。

5、甲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八、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扎丝,元钉铅丝,”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九、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停工、待料甲方按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人民币50元。

十、现场安全

1、现场按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整理的一份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房屋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是双方的合作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被法律所承认的。这样一份合同的签订使得双方的利益都有了相应的保障。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韶关律师。

什么是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热门城市:固安县律师 铁东区律师 明山区律师 大城县律师 梨树县律师 太平区律师 东昌区律师 兰州律师 瑞安律师

合同相信大家都签过不少了,甚至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签合同不仅有过去的纸质签订更有现在的网络数据签订。有些被要求签订要式合同,那么什么是要式合同呢,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请跟来看一看。

一、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概念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要式可以分为法定之要式和约定之要式。法定之要式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约定之要式,是当事人约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成立合同。

所谓书面形式,就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要式合同的类别

1、不动产合同

不动产的合同,中国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2、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

特殊动产的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特殊管理的动产。如汽车、飞机等,虽然属于动产的范畴,但是又通常作为不动产来对待,在涉及上述财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等合同,法律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涉外合同

有关标的额较大,又不能即时清结的涉外合同。依据中国三个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此外,中国法人、公民与国外的法人、公民订立的各种合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要式合同的要件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要式合同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附随义务的履行,或者合同履行准备工作的完成,则不得认为能够证明合同成立。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这里应当注意,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而对方则是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而交付的,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

区分要式与否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

3、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要式合同一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

5、其区分标准一般而言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之为不要式合同。"为了深刻认识这一标准必须进一步理解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基础──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二、要式合同包括:

1、担保法上的所有合同、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长期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这些合同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特殊的需要登记、批准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商标权转让合同,以不动产或汽车、轮船等重要的动产抵押的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企业合同。

以上就要式合同的概念、要式合同的类别、要式合同要件以及如何而区分是否要式合同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同时还列举了部分要式合同,所以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吗答案是肯定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宜宾律师!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肇庆专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60085937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