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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伟华
广东 肇庆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贷诉状最新范本

添加时间:2021年3月9日   来源: 肇庆专业律师  Tags: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时效是多久,民间借贷诉状最新范本   http://www.zqzyls.com/

  韩伟华律师,肇庆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时效是多久

  现在担保行为已经成为民间借贷活动当中必不可少的一步了。除了需要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之外,民间借贷担保人的具有一定时效的,这个时效是大部分所不清楚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时效是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


  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来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


  根据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我国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二是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四是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的订立时间,可以是与主合同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订立在先,担保合同随后订立。


  根据我国第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不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的,若被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第14条和第59条也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或者抵押权。


  补充性


  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财产得以扩张,或使债权人就特定财产享有了优先权,增强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可能性。


  2、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时效是多久的全部内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民间借贷诉状最新范本

  随着社会法治的加强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当出现民间借贷不还时已经不是违法暴力催债了。通常都会选取诉讼途径去解决。诉讼首先就需要书写起诉状。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诉状最新范本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间借贷诉状最新范本


  原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借款____元及利息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____年__月_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元,又在同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间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约定____年__月__日前归还,并出具借据一份。到期后,以上借款被告未能归还。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归还未果。故根据第__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二、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材料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主要包括:


  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


  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起诉材料包括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当原告是自然人时,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查验。当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件;


  2、当事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如原告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应当提交符合法院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如原告委托律师出庭参加诉讼,需要与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起诉材料包括证据材料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


  三、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要确定管辖法院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不一致,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由出借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未履行义务,导致借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应履行义务的是出借人一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10号批复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应为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接受货币一方即接受货币所在地履行。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诉状最新范本的全部内容。在起诉状当中一定要书写清楚诉讼请求以及诉讼目的,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诉讼来保全。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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