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伟华律师,肇庆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能否对抗抵押权
民法典规定,房屋设立了抵押权后,房屋可以买卖,但买卖房屋所得价款要优先偿还抵押债权,注销抵押后,买受人才能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实际中,能够拿去抵押的房屋要求不是很多,最必要的是你就是该房子的主人,房产证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如果不止你一个人的话,那在办理抵押的时候就需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成功抵押了。
所以,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因为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者,就是真正的房主,那么你就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这里面一点都不管租客的事的,租客只是房子里的使用人,而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所以这个状况点都不会妨碍房屋抵押。
已经出租了的房子可以正常办理抵押,但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具体有如下: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所以一般情况下,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卖,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买卖所得款项优先偿还抵押债权,注销房屋抵押后,买受人才能办理过户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管辖地如何约定
民法典中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地没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双方因房屋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关于不动产的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是由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在实践中,需要房屋买卖双方都要注意相关细节,避免相关买卖纠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