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伟华律师,肇庆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借贷案件适用法律之基本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民法通则》第八十六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实体审查时应注意的问题
借贷期限、利率
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
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借贷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予以准许,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出借人不能证明其催告情节的,以起诉日为催告日及利息起算日。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第2项计息。
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算。
6、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或以合法借贷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内容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7、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8、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9、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A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B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银行贷款转移协议书
三方确认:
1._______公司截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对_______银行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元,利息人民币_______元。
2._______公司同意无偿承担该笔债务及自___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至债务偿还之日的利息。______公司增加为还款人,承担偿还借款义务。
3.______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获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______日内,_______公司一次性偿还上述所有本金及利息。________公司偿还上述债务后,不向公司追偿,豁免公司的还款。
4.该等安排不属于债务剥离。如果______公司不能按协议约定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公司仍然将按原银行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承担该债务。如果________公司按照约定如期偿还上述贷款,则债权人_______银行即解除公司的还款,原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自行终止。______公司偿还上述债务后,不向______公司追偿,豁免_______公司的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