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知识产权纠纷律师

-卜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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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仲裁制度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书范文的写法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5年12月12日 来源: 深圳知识产权纠纷律师   http://www.zqzyls.com/

  卜韬,深圳知识产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简述仲裁制度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国际贸易当中的交易对象与知识产权有着越来越多的关系,在许多跨国界交易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主要的客体。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中,服装、纺织品、钢铁等低技术含量的产品及其他初级产品贸易所占的比例持续下降;工业制品贸易中知识密集型、附加值高的产品和新技术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知识密集型的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远高于其他要素服务项目。我国虽然不是一个高新技术进出口大国,但是近年来高新技术进出口发展的很快。据我国海关统计,2000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近900亿美元,比1999年增长44%,其中出口370亿美元,比上年度增长50%,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5%。如同其他形式的贸易活动一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也会产生纠纷。防范与解决这样的纠纷是我们法律工作者的职责。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方式与解决其他各种商事纠纷一样,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形式,用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具有独特的优势。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与诉讼相比,它时间短、费用低,由专业人士进行裁判,为当事人保密,能较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可得到国内国际上广泛承认与执行。因此在近代,尤其是在近几十年,仲裁作为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大多设有仲裁机构,国际商会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伦敦国际仲裁院、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等大型仲裁机构已经成为著名的国际仲裁中心。中国的涉外仲裁制度始建于50年代,至今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1954年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在中国贸促会内设立对外贸易常设仲裁委员会的决定》;1958年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在中国贸促会内设立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根据以上两个决定,中国贸促会分别设立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国务院的两个决定、中国贸促会设立的两个仲裁委员会和其仲裁规则以及它们的仲裁活动,便构成了当时中国的涉外仲裁制度。中国涉外仲裁在改革开放后的十几年中得到了迅猛发展。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为例,80年代初每年受理案件仅几十件,到90年代中已经上升至每年八百件左右。根据相关的法律与规定,中国涉外仲裁早已经确立了民间仲裁、协议仲裁和一裁终局的原则,中国的涉外仲裁制度为日后的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95年9月,中国实施了第一部仲裁法。达部法律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的仲裁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仲裁法的许多基本原则都与国际上通行的仲裁原则一致。这些原则包括:“协议仲裁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应受理。“或裁或审原则”――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应受理。“独立仲裁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中国有两种类型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商会设立的仲裁机构和中国各地符合条件的城市所设立的其他仲裁机构。中国国际商会设立的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各地的仲裁机构由所在城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按照仲裁法规定,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城市能够设立仲裁委员会,设区的城市根据需要也可以设立。目前全国各地已经组建了150多家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国内最大的仲裁机构,它由90多名委员组成,所有委员都是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的中国著名法律、经济贸易专家,或者是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实行仲裁员名册制度,仲裁员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从对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中外人士中聘任。仲裁案件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仲裁员。现行仲裁员名册中共有490多名仲裁员,其中三分之二是国内的经贸、科技或法律方面的专家,另外三分之一的仲裁员是来自世界几十个国家以及中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知名专家或经验丰富的律师。近十几年以来,由于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数量也有很大的增长。近几年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都在600件―700件,在受理案件数量方面排在国际上各大仲裁机构的前列。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书范文的写法是什么

专利申请:一项发明必须由发明人向政府主管部门---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

专利申请书的写法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概念专利申请文件是个人或单位为申请取得专利权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的一系列文件的总称。

二、专利申请文件的种类及使用范围我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这三种专利须提交的文件略有不同: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专利请求书、专利说明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专利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

三、专利申请文件的主要特点

1.新颖性

专利申请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必须是在国内外的出版物上没有公开发表过的,属于国内外首创的。

2.实用性

专利申请文件对发明创造的阐述很具体、可靠,能够制造或使用,对制定解决具体技术问题的方案有重要参考价值。

3.时间性

专利申请要抢时间,专利文献公布也有时间规定。专利说明书要以最快速度公布于众。

4.规范性

专利申请文件基本上都按照国际统一的格式和体裁,著录有统一的识别代码,国家名称有统一的代号,还有统一的国际专利分类号。

四、专利申请文件的格式及要求:

1.专利请求书

专利请求书是要求授予专利的主要申请文件之一,一般按照专利局所提供的标准表格进行填写。主要项目有:

⑴发明、实用新型或设计名称。填写名称要求简短、扼要、准确。

⑵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姓名—般要求用真实的全名,姓名后面不加“同志”或其他职务称谓。

⑶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申请人为个人时,应写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时,应写出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不要用简称。如果专利申请是由几个人共同提出的,则要指定一个共同申请人或代理人为其代表人。没有指定的以第一署名人为代表。

⑷申请人地址。一般应写明申请人的永久性地址。申请人地址的写法要便于快速、准确地投递。有的国家还要求写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报、电传挂号等。

申请日。申请日是申请专利的日期,通常是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来确定的;如果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局寄发的,则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优先权。优先权即享受优先待遇的权利,有优先权日的应注明第一份专利申请提交国、申请日期、申请号。

2.专利说明书

专利说明书是详细阐述发明技术实质的文件,供专利机构审查、印刷、公布并征询意见。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颖性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说明书的内容,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⑴扉页。在扉页上印有专利文献和有关法律文献的著录项目。专利文献的项目可分为四部分:

①号码。文献号、申请号、优先权申请号。

②日期。申请日期、优先申请日期、公告日期。

③名称。出版此专利文献的国家的、地区的或国际产权管理机构的名称、优先权申请案提交的国家名称、与文献有关的人员的识别。

④有关技术内容的情报。文摘种类简述、国际专利分类、本国分类号、发明题目、不包括在叙述正文之内而单独列举的有关先前技术的文献目录、摘要或权项。

⑵正文。正文包括:

①名称。名称应能准确和简明地确定发明对象,与发明范围完全相符,与专利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

②序言。说明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创立发明之前本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现有技术存在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与技术优势等。

⑧主体。这是说明书的核心部分。说明发明细节和解决的手段,往往列出若干实例和最佳的实施方案,并说明采用本发明后将会得到的技术经济利益等。

④附图。附图主要是说明说明书中所包括的零部件或各种方案,图的内容不应超出说明书的文字内容。附图包括示意图、线路图、图解、工艺流程图和其他绘图。

3.权利请求书

权利请求书是专利申请人要求法律保护的对象或范围,即发明人的独创部分,是排斥他人无偿占用的具体内容。

权利要求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

独立权利要求是从整体上反映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主要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的写法,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特征部分说明发明本身所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是就前一项权利要求所提出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写法,分引用部分和特征部分。先引前述权利一项或多项,后写特征。写引用部分时,只写明被引用权利要求的编号即可,并尽可能把编号写在句首。在写特征部分时,应写明附加的技术特征,对被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进一步加以技术上的限定。

权利要求书应该正面地、清楚地、完整地、准确地限定说明书中所描写的发明技术特征,并不得超出说明书范围,所用的技术术语也应与说明书使用的相一致。

4.说明书摘要

摘要是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基本组成因素或主要技术特征的简短陈述。它可以帮助专业人员或审查人员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摘要一般包括题目和摘要本文两部分,字数一般不超过250个字,并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5.外观设计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的内容及格式,基本上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相同,但是要注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

申请外观设计,除提交请求书外,主要应提交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图片或者照片应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或不同状态,清楚地显示出请求保护的对象,必要时也可以附送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

6.其他文件

前面所述五种文件属于各国都要求提交的基本文件。此外,根据各国规定及各类申请案的特殊原因,还有以下几种文件:①证明公约优先权的文件,可与基本文件一起提交,也可以稍迟些日子提交。如英国、日本和西班牙的迟交期为三个月,法国为四个月,美国为六个月。②证明展览优先权的文件。③申请转让证明,在美国和加拿大等实行发明人申请制的国家,当非发明人提出申请时,非发明人同时或事后在规定期限内要提交“转让证”。④专利代理人承办事务的委托书,如《发明人委托专利律师承办专利申请的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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