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介告诉科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我明明帮开发商卖了好多套房子,但是去结中介费的时候,却被告知中介费与我无关?!怎么回事?很多开发商都会通过房产中介的方式来销售房屋,项目销售代理商又会委托代理人参与项目分销工作,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存在很多争议的情况,这时候中介费是否应当支付呢?拖欠的中介费是否可以追回呢?
真实案例:
肇庆某网络公司(以下称被告)为肇庆某一手楼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商之一,肇庆某科技公司(以下称原告)参与项目分销工作,为此双方签订了项目分销协议。原告成功促成该楼盘十多套房屋的成交,产生中介服务费五十多万元,被告仅支付了其中的九万元,还欠四十多万一直未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但被告至今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为实现债权,委托了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提起诉讼。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接受该案委托后,迅速组织专业的科业律师团,并向原告了解详细案情。经过深入研究,科业律师团认为被告理应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中介服务费。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科业律师团通过调查取证及层层梳理出有效的证据,利用以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法律知识,精心准备了一系列的举证方案。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决:被告(肇庆某网络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肇庆某科技公司)支付佣金、利息及律师费,肇庆某科技公司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