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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申请书格式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和和解

添加时间:2021年4月25日   来源: 肇庆专业律师  Tags: 抗诉申请书格式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和和解   http://www.zqzyls.com/

 韩伟华律师,肇庆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抗诉申请书格式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抗诉申请书格式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为大家准备了一份范本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抗诉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大理市xx.


  申请人因不服XX省XX市XX人民法院x刑初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刑事判决部分,根据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院提出抗诉。理由如下:


  一、一审判决重罪轻判,适用刑法明显不当


  被告人张xx、季xx蓄意伤害申请人,手段极其凶残、性质及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依法应予严惩。


  二人于2005年7月4日伙同孟xx、孙xx、张xx携带砍 *** 、镐把棍、臂力器等凶器,先是到港沟镇屠宰场为他人索要债务,当晚又于本案案发地点,故意寻衅滋事意图敲诈他人钱财。继而行凶将申请人砍致重伤。其肆意危害社会的嚣张气焰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案发后,二人又逃避公安机关追捕,潜逃时间长达2年之多,不但意图逃脱刑事制裁,而且给各地社会治安造成极不稳定因素。被告人张xx甚至多次炫耀;砍的漂亮,脑浆都出来了;。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不严惩不足以体现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不严惩不足以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不严惩也无法抚慰申请人所遭受的不幸。


  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缓刑错误


  该判决认为,被告人季xx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因此对其适用缓刑。上述认定,有悖于事实真相。


  案发时,被告人季xx首先从车中拿出砍 *** ,并递给张xx一把,进而招呼其孟xx、孙xx等人;上;。可见,在整个共同犯罪过程中季xx起到组织、领导的带头作用,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尤为重要的是,在案发过程中,是季xx首先挥 *** 将申请人以及另一受害人乜xx砍伤;是季xx用砍 *** 将申请按倒在啤酒桶上,由张xx把申请人砍成了重伤。因此,季xx在共同犯罪中,不仅是组织、领导者,而且是积极参与、具体实施者。


  对于本案的两名被告人不应有主从之分,均应予以严惩。对被告人季适用缓刑更加错误。


  三、被告人张xx、季xx当庭翻供,不应认定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应予严惩。


  案发后,二被告人毫无悔罪之意,潜逃两年有余,并且相互串供,拒不认罪。甚至于开庭时二人还心怀侥幸,回避主要犯罪事实,拒不承认主要犯罪情节。被告人张xx当庭否认是他将申请人头部砍伤;季xx甚至拒不承认自己砍伤申请人的事实。


  二被告对主要犯罪情节百般抵赖拒不认罪,一审对二人;认罪态度较好;的认定,显属错误。


  四、二被告拒不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依法应予严惩


  截止到一审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属并没有丝毫的悔意,不仅没有看望过受害人,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诚意。未向申请人支付过分文赔偿。二人向法院递交的5万及2万元人民币,不过是猫哭老鼠,愚弄法律!根本不是对申请人支付的赔偿金,而是惺惺作态、假意认罪,装出一幅愿意赔偿的样子,意图达到;花钱买刑;的真实目的。


  二被告的犯罪行为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庭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人身及精神损害。仅能用货币衡量的直接损失就已高达66万余元。但是二被告及其家属置申请人痛苦于不顾,不仅不予赔偿,反而千方百计钻法律空子。他们向法院缴纳的7万元钱,相对由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真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如果这样的认罪态度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那真是法律的耻辱,社会的闹剧,受害人的悲哀了!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特申请贵院提起抗诉。


  此 致


  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20XX年04月23日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申请抗诉申请书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上文通过一篇标准范文让大家了解到了抗诉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其中的注意事项还是要注意相关的内容一定要详细,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来我们,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和和解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


  第一百九十八条 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


  第一百九十九条 对于已经审理的自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记录在卷。


  第二百条 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


  第二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


  第二百零二条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第二百零三条 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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